山东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
创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县域综合防灾减灾资源统筹和力量整合,提升区域综合防灾减灾水平,规范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山东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创建依据《山东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考评标准》开展,并按程序进行评定和管理。
第三条 山东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创建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注重实效、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在省减灾委员会领导下,省应急管理厅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山东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创建管理工作,负责山东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的考评和命名。
第五条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级减灾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山东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负责申报单位的推荐和审核。
第三章 创建程序
第六条 山东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创建程序包括提出申请、审核确认、自主创建、考核评定。
第七条 山东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命名每二年进行一次。具体申报、命名时间以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通知为准。
第八条 申请开展山东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创建的单位必需具备《山东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考评标准》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基本要素的综合评分达到80分以上,且具有典型示范意义。每个市级减灾委员会每次择优推荐单位数量不超过2个。
第九条 申请开展山东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创建的单位,对照创建标准开展自查自评,符合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向市级减灾委员会提出申请,市级减灾委员会复核后向省应急管理厅、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择优推荐。由省应急管理厅、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择优确定山东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创建预申报单位。
第十条 被确定为山东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创建预申报单位后,由县级党委政府组织创建。
第十一条 预申报单位创建完成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向市级减灾委员会提出检查验收申请,提交材料包括验收申请报告、对照《山东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创建标准》自查自评情况及相关支撑材料等。
第十二条 市级减灾委员会在审核验收申请材料、组织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及时将创建单位的创建工作总体情况和检查验收结果上报省应急管理厅、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提出验收认定申请。
第十三条 省应急管理厅、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省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提出拟命名单位名单并公示。
第十四条 公示期满,由省减灾委员会审批、命名、授牌。被评为山东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的,省减灾委员会给予必要的支持。
第十五条 考评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上级部门考核与群众评议、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四章 日常管理
第十六条 山东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七条 省减灾委员会每二年对已命名的山东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进行复核检查,纠正存在问题,并通报复核检查情况。
第十八条 被命名的山东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省减灾委员会撤销其命名,收回牌匾:
(一)遭受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后,上级部门的调查评估结果认定存在因人为责任造成风险防范不力、应急处置不当、救援救助不及时而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二)省减灾委员会复核检查认定不合格的,经整改后,仍未达到《山东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创建标准》的。
被撤销山东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称号的,自撤销称号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山东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山东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创建标准
附件
山东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创建标准
一、基本条件
(一)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责任灾害事故。
(二)建立完善的综合减灾工作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三)基本摸清区域内主要灾害风险隐患,并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
(四)每个社区均建立灾害信息报送和预警信息发布渠道,预警信息全覆盖。
(五)每个社区至少有1名灾害信息员。
(六)建立了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每个社区均储备有必要的应急物资。
(七)建有应急救援直升机起降点。
(八)每个乡镇(街道)均设立应急消防站。
(九)有一处以上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场所。
(十)辖区内“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数量和水平居全省前列。近三年农村地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数量持续增加。
(十一)乡镇和街道应急能力建设实现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
二、基本要素
(一)组织管理
1.山东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创建纳入县级党委政府工作议程,研究决定创建工作方案、资金筹集使用、检查验收等重要事项。
2.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实施符合本地实际的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在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资源管理、扶贫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落实综合减灾要求。
3.具有完善的防灾减灾救灾规章制度,建立灾害会商研判、区域协同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新闻发布等工作机制并正常运行。
4.防灾减灾救灾与基层社会治理有机融合,各社区全面施行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把风险隐患治理落实到每一个网格。基层网格员发现灾害风险隐患能力稳步提升。
5.有规范、齐全的创建管理工作档案,包括文字、照片、音频、视频等信息,注重发挥档案资料作用。
(二)风险评估
1.建立综合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制度。开展常态化灾害事故风险评估和隐患监测工作。县域内主要灾害风险点监测预警全覆盖。
2.建立风险隐患分级制度,开展风险隐患评估。
3.开展县域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编制县域综合风险区划图和主要灾种风险区划图,并应用于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城乡建设、产业发展等领域。辖区内社区普遍编制了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隐患清单,绘制社区灾害综合风险地图。
4.完成重要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输油等生命线工程设防等级鉴定。
5.完成辖区内大中小学校舍、医院、应急避难场所、大型商业服务场所等主要建(构)筑物等重要设施的抗震安全排查,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对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制定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6.定期对辖区内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等设施安全进行检查,对小企业、小作坊等场所、部位开展消防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7.主要人员密集场所客流实时监测全覆盖。建立大型群众性活动风险评估和应急管控机制。
8.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建有危险化学品监控预警信息平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全覆盖。
9.以社区为单元,建立脆弱人群清单,明确脆弱人群帮扶措施。
(三)隐患治理
1.建立风险隐患治理制度,重点风险隐患逐个制定防治方案,明确防治目标任务、监控与防御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开展隐患综合治理工作。
2.建立隐患治理评估制度。开展隐患治理评估并定期公开。
3.针对性实施防汛抗旱、防震减灾、地质灾害防治、森林防火、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灾害防治工程。
4.对未达到设防要求的生命线工程开展加固改造工程,制定防范应对措施。
5.对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建(构)筑物进行抗震加固或者拆除。
6.定期开展“城中村”、老旧社区、群租房、“三合一”场所等消防安全整治。
7.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规范。
8.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和商贸网点台帐,完善安全预防体系,按权限范围实施规范管理监督。
9.建立灾害事故调查制度,定期对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灾害事故进行分析,完善防范应对措施。
(四)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
1.建有灾害综合应急指挥平台,能满足本区域内灾害应急指挥的需要。
2.通过共享、新建、扩建或加固等方式,实现辖区内常住人口均有指定的应急避难场所。城区有符合标准的综合应急避难场所,明确标注紧急救助、安置、医疗等功能分区。农村地区有应急疏散路径示意图,在避难场所、关键路口等位置,设置必要的安全应急标识或指示牌。
3.公共消防设施完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建设布局合理。城市社区设置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微型消防站,农村社区设置必要消防设施。
4.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开展自然灾害防治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
(五)应急物资保障
1.建有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应急物资实物储备能够满足区域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应急保障需求。灾害多发易发乡镇(街道)和社区建有应急物资储备点。应急物资储备库(点)管理规范有序。
2.建立应急物资社会化储备机制,与商超、企业等开展应急物资(装备)协议储备,保障应急期基本生活保障物资、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救援设备等供给。
3.制定并推广家庭应急物资储备推荐清单,鼓励和引导居民家庭储备必要的应急物品,如逃生绳、灭火器、手电筒、常用药品等,推广使用家庭应急包。
(六)应急力量建设
1.建立应急力量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综合减灾活动。
2.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数符合标准要求,配有针对当地灾害事故特点的现代化救援装备。建立乡镇专职或志愿消防队伍。
3.针对县域主要灾害类型,依托行业专职力量、企业救援力量或社会救援力量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现代化建设,推广应用高科技装备和救援技术。
4.建立灾情管理A、B岗制度。灾害多发易发期,各级普遍设立灾情管理 A、B 岗。每个社区至少设有一名专职或兼职灾害信息员,定期参加业务培训,能够按照规定时间统计报送灾情。
5.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防护、交通、通信等装备。为基层灾害信息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条件。
6.规范引导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居自发组建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纳入应急管理服务平台。
7.建立应急管理专家库,公共安全领域专家咨询决策作用充分发挥。社区内具有医疗、教育、应急等专业技能的居民纳入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各类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与情景推演等工作。
8.建立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服务平台。登记在册志愿者纳入服务平台。
(七)预案编制与应急演练
1.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三级综合应急预案体系,定期开展预案修订工作。
2.采取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形式,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八)宣传教育
1.根据区域灾害特点,制定以安全为主题的年度科普宣传教育计划,推进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2.各乡镇(街道)综合利用现有公共活动场所或宣传设施,设置相对固定的科普宣传教育专区,通过设置防灾减灾专栏、张贴宣传材料、设置安全提示牌等,开展常态化防灾减灾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
3.综合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公共区域电子显示屏等载体的作用,开展经常性综合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4.建立群众性应急培训基地,开展以事故预防、人员疏散、紧急避险、应急处置为核心的培训演练,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5.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建设网上科普宣教平台和应急虚拟体验馆。
6.结合防灾减灾日、消防日、安全生产月、国际减灾日、世界气象日等,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7.定期邀请各类专业救援机构或应急管理从业人员对灾害多发易发区社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升社区居民应对各类常见灾害事故的逃生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
8.定期组织各类脆弱人群走进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馆、应急体验馆、企业等,开展体验式、参与式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九)创建特色
1.结合当地灾害风险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创造性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在灾害监测预警、综合风险防范、统筹城乡综合减灾工作等方面,有独具特色的做法或经验,具有引导示范作用。
2.创造性地整合部门资源,搭建统一的社会综合治理平台或应用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5G、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区域应急管理能力。
3.创新应急演练模式,探索和推广“无脚本”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演练的实战性、针对性。
4.具有较完善的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动态管理规章制度,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发挥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5.积极拓展防灾减灾救灾资金来源渠道,制定吸引社会投资的政策措施,取得较好成效。
《山东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评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定内容 | 分值 | 考评分数 |
1.组织管理 (8分) | 1.1组织 领导 | 山东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创建纳入县级党委政府工作议程,对创建工作方案、资金筹集使用、检查验收等重要事项进行研究部署。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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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发展 规划 | 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实施符合本地实际的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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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资源管理、扶贫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落实综合减灾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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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工作 机制 | 制定完善的防灾减灾救灾规章制度,建立灾害会商研判、区域协同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新闻发布等工作机制并正常运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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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全面施行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把风险隐患治理落实到每一个网格。基层网格员发现灾害风险隐患能力稳步提升。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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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工作档案 | 有规范、齐全的创建管理工作档案,包括文字、照片、音频、视频等信息,注重发挥档案资料作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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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评估 (15分) | 2.1灾害监测预警 | 建立综合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制度。开展常态化灾害事故风险评估和隐患监测工作。县域内主要灾害风险点监测预警全覆盖。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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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风险隐患分级制度,开展风险隐患评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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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 高质量完成县域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编制县域综合风险区划图和主要灾种风险区划图。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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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社区普遍编制了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隐患清单,绘制社区灾害综合风险地图。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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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基础设施设防水平检查 | 完成重要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输油等生命线工程设防等级鉴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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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辖区内大中小学校舍、医院、应急避难场所、大型商业服务场所等主要建(构)筑物等重要设施的抗震安全排查,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对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制定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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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消防安全检查 | 定期对辖区内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等设施安全进行检查。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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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对小企业、小作坊等场所、部位开展消防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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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密集场所客流实时监测全覆盖。建立大型群众性活动风险评估和应急管控机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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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危化品管理 | 建有危险化学品监控预警信息平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全覆盖。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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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脆弱人群清单 | 社区建立脆弱人群清单,明确脆弱人群帮扶措施。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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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隐患治理 (17分) | 3.1隐患治理制度 | 建立风险隐患治理制度,制定风险隐患防治方案。开展隐患综合治理工作。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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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隐患治理评估制度。开展隐患治理评估并定期公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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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灾害防治工程 | 实施防汛抗旱、防震减灾、地质灾害防治、森林防火、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灾害防治工程。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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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达到设防要求的生命线工程开展加固改造工程,制定防范应对措施。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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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建(构)筑物进行抗震加固或者拆除。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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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安全隐患治理 | 定期开展“城中村”、老旧社区、群租房、“三合一”场所等消防安全整治。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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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规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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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和商贸网点台帐,完善安全预防体系,按权限范围实施规范管理监督。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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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灾害与事故 | 建立灾害事故调查制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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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对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灾害事故事件进行分析,完善防范应对措施。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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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 (10分) | 4.1应急指挥平台 | 建有灾害综合应急指挥平台,能满足本区域内灾害应急指挥的需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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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应急避难场所 | 辖区内常住人口均有指定的应急避难场所。城区有符合标准的综合应急避难场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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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地区参照《城市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因地制宜设置应急避难场所,具备基本要素。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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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消防 设施 | 公共消防设施完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建设布局合理。城市社区设置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微型消防站,农村社区设置必要消防设施。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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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防灾减灾工程 | 开展自然灾害防治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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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急物资保障 (9分) | 5.1实物 储备 | 建有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库。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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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物资实物储备能够满足区域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应急保障需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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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多发易发乡镇(街道)和社区建有应急物资储备点。应急物资储备库(点)管理规范有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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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社会 储备 | 与商超、企业等开展应急物资(装备)协议储备,保障应急期基本生活保障物资、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救援设备等供给。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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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家庭 储备 | 制定并推广家庭应急物资储备推荐清单。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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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和引导居民家庭储备必要的应急物品,推广使用家庭应急包。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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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急力量建设 (15分) | 6.1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 | 建立应急力量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综合减灾活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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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数符合标准要求,配有针对当地灾害事故特点的现代化救援装备。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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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乡镇专职或志愿消防队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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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 建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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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现代化建设,推广应用高科技装备和救援技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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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 | 建立灾情管理A、B岗制度。灾害多发易发期,各级普遍设立灾情管理 A、B 岗。 | 1 |
| |
每个社区至少设有一名专职或兼职灾害信息员,定期参加业务培训,能够按照规定时间统计报送灾情。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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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防护、交通、通信等装备。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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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基层灾害信息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条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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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社会应急队伍建设 | 规范引导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居自发组建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纳入应急管理服务平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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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应急管理专家库。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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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内具有医疗、教育、应急等专业技能的居民纳入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有关综合减灾工作。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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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服务平台。登记在册志愿者纳入服务平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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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预案编制与应急演练 (6分) | 7.1预案 编制 | 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三级应急预案体系。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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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开展预案修订工作。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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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应急 演练 | 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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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以安全为主体的应急演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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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宣传教育 (10分) | 8.1经常性宣传教育 | 制定以安全为主题的年度科普宣传教育计划,推进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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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综合利用现有公共活动场所或宣传设施,设置相对固定的科普宣传教育专区,开展常态化防灾减灾宣传。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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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公共区域电子显示屏等载体的作用,开展经常性综合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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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宣传教育设施 | 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建设网上科普宣教平台和应急虚拟体验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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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宣传教育活动 | 定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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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邀请各类专业救援机构或应急管理从业人员对灾害多发易发区社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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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组织各类脆弱人群开展体验式、参与式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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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创建特色 (10分) | 创造性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有独具特色的做法或经验,具有引导示范作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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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性地整合部门资源,搭建统一的社会综合治理平台或应用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5G、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区域应急管理能力。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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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应急演练模式,探索和推广“无脚本”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演练的实战性、针对性。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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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较完善的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动态管理规章制度,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发挥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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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拓展防灾减灾救灾资金来源渠道,制定吸引社会投资的政策措施,取得较好成效。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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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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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25日印发 |
关于印发《山东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